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及“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說明
目錄
一、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二、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見附表)
三、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
一、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接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jiān)督,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報告工作,接受黔南州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并對其負責。
2.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工作方針,制定工作目標,部署檢察工作任務。
3.依法對發(fā)生在本市的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公職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依法進行偵查。
4.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對市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依法實行監(jiān)督;對市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依法實行監(jiān)督;掌握社會治安動態(tài)情況,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5.依法開展對民事經濟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jiān)督工作。
6.依法對市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提出抗訴、提請或建議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7.依法對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管改造場所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jiān)督。
8.受理公民控告、申訴和檢舉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辦理刑事申訴刑事賠償案件。
9.負責市檢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依法管理監(jiān)察隊伍。
10.協助市委和黔南州人民檢察院,對市檢察院領導班子的管理和考核,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檢查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11.協同市編委管理市檢察院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12.負責其他應到由市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單位(部門)內設5個科室:辦公室、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政治部(含法警大隊)。下屬0個單位。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決算。我單位由福泉市人民檢察院(本級)財政全額撥款行政單位、機關檢務服務中心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組成。
二、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見附表)
三、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一)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收支決算總計1,844.90萬元,與2020年相比,減少202.80萬元,降低9.90%。變動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我院人員總數與上年相比總人數無變化(人員變化情況:本年新進公務員4人;行政人員調出3人,調入1人;行政在職轉退休1人;事業(yè)在職辭職1人;退休人員死亡1人)但實際開支過程中人員經費減少;二是2021年第三四季度目標考核獎州財政一直未上相應指標,三四季度目標獎未發(fā)放到位;三2021年初根據黔南財預[2021]5號文件上繳歷年結轉結余資金164.78萬元到黔南州財政局。
(二)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233.2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30.33萬元,占99.77%;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事業(yè)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繳款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2.88萬元,占0.23%。
(三)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279.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276.44萬元。基本支出1,051.56萬元,占82.20%;項目支出224.88萬元,占17.58%;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支出2.88萬元,占0.22%。
(四)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計1,786.71萬元。與2020年相比,減少173.20萬元,降低8.84%。變動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追加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費40.12萬元;二是2021年第三、四季度目標獎未兌現。
(五)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76.4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77%。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7.69萬元,增長3.04%。變動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的財政應返還額度在2021年內開支。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4公共安全支出科目(類)1085.47萬元,占 85.04%;20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科目(類)88.86萬元,占6.96%;210衛(wèi)生健康支出科目(類)43.31萬元,占3.39%;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類)58.80萬元,占4.61%。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當年預算為1230.33萬元,支出決算為1276.44萬元,完成當年預算的103.7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的財政應返還額度在2021年內開支。
(六)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51.5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85.9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等;公用經費165.6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
(七)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51.17萬元,比上年增加39.37萬元,增長333.48%,增加原因是:我單位2021年購置一輛執(zhí)勤執(zhí)法辦案用車,2021年預算時未追加公務用車購置費導致“三公”經費超出預算。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0.00%,比上年減少0.00萬元,降低0.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0.51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98.71%,比上年增加39.23萬元,增長347.52%,增加原因是:2021年辦案等業(yè)務增多,現有執(zhí)法執(zhí)勤車輛因長時間跑基層車輛維修維護頻繁,導致辦案業(yè)務車輛運行維護費與上年相比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0.66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1.29%,比上年增加0.14萬元,增長27.41%,增加原因是:正常范圍內公務接待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萬元。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0.5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25.2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27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新購執(zhí)法執(zhí)勤車輛一臺及其他執(zhí)法執(zhí)勤車輛維修費、保險費用等。2021年,單位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9輛。
(3)公務接待費0.66萬元。其中,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66萬元,主要是:接待上級領導或異地同級辦案督察,指導工作。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國內公務接待5批次,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00萬元,本年支出0.0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00萬元,本年支出0.0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5.66萬元,比2020年增加46.01萬元,增長38.46%,變動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圍內開支。
2.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我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
3.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共有車輛9.00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9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用途是:車輛實際用途);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4.?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我單位開展了2021年預算支出績效自評工作,根據年初批復的《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設定的年度工作任務目標(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結合2021年本單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實際情況,對本單位整體情況做了自評。同時,根據《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設定的績效目標,結合項目實施情況,對州本級及上級項目資金從預算執(zhí)行情況、資金和項目管理情況,以及項目實現的產出情況和產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評。其中2021年可公開項目共計4個,涉及資金251.97萬元(其中,州本級資金20.48萬元,上級資金231.49萬元),我單位從預算執(zhí)行情況、項目實施情況、資金和項目管理情況,以及項目實現的產出情況和產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評,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表(將你單位《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和所有的《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作為附表上傳)。
四、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yè)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yè)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
(八)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zhí)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九)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產生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等費用。
(十六)檢察:反映檢察事務的支出。
(十七)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十九)其他檢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檢察方面的支出。
(二十)行政單位醫(yī)療支出: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y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yī)療經費,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zhàn)士待遇人員的醫(yī)療經費。
附件2:州本級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聘用制書記員經費).xlsx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與預算對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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